張文亮教授
不要講容易引人生氣的話
「搖牛奶必成奶油;扭鼻子必出血。照樣,激動怒氣必起爭端。」
(箴言30:33)
牛奶是混合物,攪拌使輕的油質浮上成為奶油,較重的蛋白質沈下,成為「脫脂牛奶」。
鼻腔的微血管很多,所以扭鼻子必出血。
鼻子出血,呼吸就受阻,這是「怒氣」(wrath)的原意,表示人在生氣時,肺部吸不到氣,會激烈呼吸或喘氣。
什麼事情引人生氣?上帝提醒我們是「爭競」(strife),那是不同的看法或矛盾的事,有人就是要來攪拌,要來爭論個水落石出,叫我們依他們的看法就範。
這是在「與人溝通」很重要的,與人溝通不是要搖人的牛奶,扭人的鼻子,與人溝通不是,可以產生「速效」。追求速效的講話術,對年輕人比較容易,對老年人不容易,而且容易引老年人的生氣。
老年人不要生氣:
第一,爭議性的議題,要避開。
第二,喜歡說服人的人,要遠離。
第三,對怎麼說都不懂或不聽的人,要暫停,免得去扭對方鼻子,引人生氣。
第四,離開愛說反話的人,他們在扭你的鼻子,不如你去陪伴不太說話的貓、狗、樹木等。
不喜歡聽容易引人生氣的話,這是我喜歡花草樹木的原因。
生命危機時的保守
「愛你律法的人、有大平安.甚麼都不能使他們絆腳。」
(詩篇119:165)
人有感覺,上帝教導我們,我們必須跟隨法則,不是跟隨天然的感覺。跟隨法則,上帝還會給我們神聖的感覺—「大平安」。
第一,天然的感覺是起伏的,變動的,不穩定的。法則是隱定,如同讓星球運轉的機制,有自己的軌道,有自己的速度,有自己所受的引力。雖是自己的軌道,但來自上帝的法則。
沒有一顆星球,去繞別顆星球的軌道。沒有軌道的星球是「流蕩的星」(猶大書13),太危險。
第二,信仰有法則,也有「愛」。愛上帝律法的愛,原文是「吸引」,如同星球的吸引力。愛是吸引,所以勉強不來。不愛也不用控告,那沒有吸引。
當我們跟隨上帝,愛上帝的話語,上帝的話語就成為我們的吸引力,上帝力量對我們的保守,使甚麼都不能叫我們「絆腳」。
第三,什麼使我們絆腳?我們的軟弱,我們左右為難時。上帝的兒女,是平凡人,我們在危機前,天然的感覺會搖晃,上帝的話語,使我們搖晃時能夠穩住。
那不是人的力量,是上帝的力量,上帝給我們的是神聖的感覺「大平安」(great peace) ,跟著祂的話語臨到。天然的感覺與神聖的感覺怎麼區分?上帝沒有要我們區分,而是愛上帝的話。
困難時,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主,我願意成為愛上帝的話的人。
真理與規定不同
「法利賽人對耶穌說:『看哪,他們在安息日為甚麼做不可做的事呢?』
耶穌對他們說:『經上記著大衛和跟從他的人缺乏飢餓之時所做的事,你們沒有念過嗎?』」
(馬可福音2:24-25)
大衛與跟隨他的人,在飢餓的時候,到祭司亞希米勒那裡,要了餅吃,這些餅是祭司給他吃的,這事寫在撒母耳記上二十一章1-6節,大衛吃了只有祭司能吃的餅。
主耶穌教導我們,信仰真理的目的,在使我們認識上帝。人卻很喜歡把「真理」變成「規定」,要人守住規定,這個不行,那個不行,就是不知知道甚麼行;這個不能做,那個不能做,就是不知知道甚麼能夠做。許多的宗教,是架構在不能做的規定系統裡。
真理使人得自由,規定使人承受重擔;真理,有著上帝對人的眷顧,但是規定沒有眷顧,規定就是規定。規定重視規定,規定重視規定的條文,規定看重規定的要求,規定重視一致,不論個人的需求與狀況。
『看哪,他們在安息日,為甚麼做不可做的事呢?』,這是規定主義。看哪,是檢察系統。安息日的規定,使人在更不安息。控告人做不可做的事,這是規定。
真理與恩典一起,規定常與形式一起。恩典有憐憫,規定在要求之外,就什麼也沒有了。我們在社會上會發現,設立規定的人,常是最不守規定的。所以設立規定,顯出特權。
我們需要真理,也需要規定,傳講真理與設立規定,怎麼區分?我的掙扎!
抵抗強權不是槍砲,而是歌曲與文學
「這些國的民豈不都要提起詩歌並俗語」
(哈巴谷書2:6)
「這些國」,是被欺壓,這些「民」,是被壓制的百姓。
上帝提醒我們,安慰被壓制的百姓,幫助被壓制的國,是「詩歌」(parable)與「俗語」(proverb)。
詩歌是深刻的感情,在文學、音樂、戲劇、歌曲,隱喻的創作;俗語是含蓄的表達,外表平常的講出,背後是在關鍵之處,有力的闡明。
精彩的詩歌,如同苦力背負重物,肩膀上放的一條毛巾;如同打開沈重門戶的門把,門把是與手連結,用輕省的扭力,就可以打。
而非硬碰硬,或用艱難講深邃。
來吧!每個艱難的時期,來與上帝譜詩歌。
聽吧,大地響起的不是砲聲,而是詩歌;高山要回應的不是怒罵,而是智慧的俗語。
強權會過去,成為糞土,留下的是好文學,好詩歌。
聖潔,不是潔癖
「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叫她站在當中,」
(約翰福音8:3)
任何時代,都有虛假的聖潔,是錯誤的,可怕的:
第一,以控告別人的罪惡,來凸顯自己的聖潔。這種控告罪惡的潔癖,是高度道德的外表,內在卻是虛偽。
第二,清早就來,就控告別人犯罪,顯示狂熱的潔癖,是種對軟弱人性的追逼,一早就控告人。
第三,真正的聖潔,不是將人在黑暗中所行的,帶到公眾前,接受公審,這是種強迫性的行為,是許多可怕的組織、團體、宗教,會將指責別人的錯,當成為自義的行為,引發群眾性的公審。
第四,指控別人犯罪,可能是來自自己更深的罪惡感,是自己愛坐在審判的座位上,以審判別人的罪,來逃避自己無法面對的罪。
耶穌是坐在教導真理的位子上,不是坐在審判人的位子上。耶穌是施恩的主,不是審判的主。耶穌是罪人的朋友,不是定罪者。
聖潔,不是潔癖。只有主耶穌寶血的赦免,才有聖潔,那是恩典;離開救恩,控告人如何犯罪,是可怕的,自以為義的潔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