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風秋月

2025年即將隨著日曆的紛飛成為新一年的回憶。在這一年的查經學習中,我們再次學習了《雅各書》和《羅馬書》,再次反思了行為與信心的關係。我們明白了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信心,於是努力催逼自己要奔著標竿直跑,從生命中活出好行為。然而這是一個漸進的過程,生命之樹不能一蹴可幾。有時因為靈命還在幼嫩期,我們外求地去做出一些所謂的好行為來「彰顯」自己的信心。然而從神的教導來看,如此並非討神的喜悅。今年有一段經文帶給我極大的反思,就是《羅馬書》14:23:“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這句貌似簡單又簡潔的話語,我費了很久才有體會得著。
從去年開始,我突然特別討厭戴眼鏡,十分想丟掉來輕鬆自在活幾年。後來有人建議我做近視眼手術,我了解在我這個年紀做了馬上就會面臨老花眼問題。於是我果斷放棄了這個念頭。之後我每天禱告求神醫治我,降神蹟於我。經過一年的禱告我依然近視。有一天我聽團契裡的一個弟兄分享倪柝聲牧師當年講過一個弟兄想讓主幫他告別近視眼,於是他果斷扔掉了近視眼鏡之後,很快神奇地被醫治了,從此再也沒有戴過眼鏡。大家都感嘆這位弟兄有如此強大的信心,堅信主必醫治他,能當機立斷地甩掉眼鏡,拿出無比的信心來見證神的榮耀。我之後「複盤」我的近視眼還沒有得到醫治的原因是我沒有勇敢地甩掉眼鏡的 “好行為”,自然體現不出我的 “偉大”信心。

幾乎就在同時段在《追求》雜誌6月份的期刊上主編舟子分享了她的一段類似的經歷,讓我感觸頗深,引起我很多共鳴。舟子當年上學時也是盼望主醫治她的近視眼,於是她就把眼鏡直接丟到垃圾桶。結果因為近視看不見黑板,成績一落千丈,後來只好讓媽媽幫她又配了一副眼鏡。這件事過去幾十年了,直到如今也影響著舟子。她後來的體會深深地觸動了我。舟子想丟掉眼鏡挑戰神的信實,我認為我沒有得到神的醫治是因為沒有強大的丟眼鏡的行為,沒有感動神。我本身並沒有意識到出於信心的行為才是真的主所喜悅的好行為。沒有出於真信的丟眼鏡只是無根的浮萍,並不是信心之樹所結的果子。那一天我理解了“凡不出於信心的(行為)都是罪”。
所謂的好行為只是人眼中所看到的表面,膚淺的東西。它可能迎合了世俗的眼光和價值,但並不討神的喜悅。15年前我剛移民到加拿大住在蒙特婁的時候,我做了一年多的義工。當時我在兩家慈善機構幫流浪漢做飯,發飯,分撿捐贈來的衣物出售。當時我是新移民,我們全家都沒有工作,當義工不僅無償,還要搭上一天5加幣的往返交通費。對一個窮的家裡快揭不開鍋的人來講,我當時認為我是聖潔的,高尚的。我無償貢獻時間,一貧如洗也不計較盤纏,那是多麼的難能可貴!

我曾經一直把這段經歷當作在加拿大的高光時刻,雖然沒有出名但自視無比有覺悟,有高度,有格局。如今在主的話語裡咀嚼這事,我才幡然醒悟。我在如此拮据的條件下依然咬牙堅持做義工一年多,不是多麼愛流浪漢,不是有使命感想服務社區和社會,而是那時清楚地看到我沒有專業背景,不會法語,一個新移民根本找不到工作。聽資深前輩指引,當義工是一種不需要本錢,有效便捷的能優化履歷的好方法;並且做的過程中可以接觸社會,這段經驗可以寫在履歷上,是找工作的有利幫助。而且Volunteer Coordinator (志工協調員) 就是今後面試後有力的reference (舉薦材料)。後來,在蒙特婁總共生活了三年多,也沒有找到工作。還是搬到阿爾伯塔才找到一個飯碗(工作)。
如今回望,我只是做了義工這件事,目的是為找工作舖墊,並非出於愛他人而去服務社區和社會。相反地,那時我心裡挺鄙視那些需要被服務的人群,覺得他們年紀輕輕,身體也不殘疾,怎麼那麼不上進?國家這麼好的福利政策應該好好利用活出個樣兒,還能成為homeless(無家可歸者) ?其實我那時也不比那些homeless 強多少。我們全家無業,生活靠上學的學生貸款和補助,還有孩子的牛奶金,也是靠吃福利維生。只是我有固定的住所,不致於流落街頭。我與他們也不過是以五十步笑百步罷了。

在世上所謂的慈善、行善的好行為,在神眼裡簡直一覽無遺。每次唱到《哥林多前書》13:4-8《愛的真諦》的時候,才知道我們的內心是多麼經不起察驗。愛是何等的重要,有愛心的行為先要有真正的信心。若不是出於信心所行的,都是罪,因為沒有信心就不能有從神來的愛,那麼所帶出來的行為也不是出於真正的愛。在天父的眼中,那樣的行為是欠缺的,欠缺了神的榮耀。
人與神是一種關係,這種關係是動態的能量。神是萬物的創造者,亙古不變;人卻如那月亮的陰晴圓缺,時刻在變。求神賜下信心,讓我們在人生的路上不斷地尋求祂的心意,如此才能有神的愛來帶動我們的行為,使我們能榮耀祂的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