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世禮醫生

〈瑪拉基書〉表面上不難明白,因為其中結構清晰,而且經文大部分是用問答方式寫成,但若不懂書中的情懷,則無法掌握作者的信息。讓我們從歷史背景著手查考。

亡國對於任何⺠族來說,都是一件悲痛的經歷,對於以色列人來說也不例外。昔日大衛帝國的風光不在,以色列被分裂為南北兩國,元氣大傷、每況愈下。後來北國以色列被亞述國征服,過了不久,南國猶大也被新巴比倫王國攻陷,全軍覆沒,大批百姓被擄為奴,慘不忍睹。巴比倫被波斯帝國所滅以後,居魯士二世下令猶太人可以回去重建家園及聖殿。起初被擄的以色列人以為複國在即,但是天災、戰亂、紛爭卻從來沒有終止,仍如神所言: 在天下萬國中被拋來拋去。

被外部焦頭爛額的困境更艱辛的,是處理內心情緒的波動。蒙受亡國與被擄的恥辱,好不容易在外鄉落地生根,又要糾結於回流耶路撒冷這樣複雜的決定,回到聖城面對的是一片荒涼和並不友好的外邦人。回歸者對波斯王可算是愛恨交織,愛因為可以回到家鄉,恨因為未能重建國家。他們對耶和華的情與結,同樣是充滿矛盾。亡國與被擄都是因為先袓背逆耶和華,得罪了那位曾領以色列人出埃及的神。沉痛的國家歷史告訴他們不可再背逆耶和華,但上帝所應許的彌賽亞國度卻一直沒有出現,他們一方面知道不能離開神,另一方面又覺得神彷彿在捉弄他們一樣,對他們不理不睬,使他們左右為難。

亡國後的以色列人,好像整體的患了「創傷後遺症」(post traumatic syndrome disorder),以致他們對往事麻木,對前途感到茫然。

正如〈瑪拉基書〉記載的他們的「三失」:

第一,以色列人對神失望,因為他們再感受不到神對他們的愛,對神質疑:「你在何事上愛我們呢?」(瑪1:2)。他們不懷疑神的存在,甚至曉得神與他們同在,但他們去感受不到神的愛。又如何去愛旁邊的人呢?聖經告訴我們:「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約壹 4:19)。其實,神對以色列人的愛從來沒有改變,只是他們在重重打擊之後,加上復國的事全無頭緒,所以他們對神失望,甚至藐視他們與神的約。

第二,對神麻木的後果是很可怕的,他們對神失望之馀,跟著便對人失信。第二章所提的「休妻」是指以暴力逼妻離去,另娶被先知稱為的「外邦神的女兒」(瑪 2:11)。百姓不尊重與神立的盟約,人間的婚約自然也算不得什麼。 「詭詐」這詞在第二章出現了五次(瑪 2:10,11,14,15,16);英語譯為「失信」(break faith),將背約含意更能表達出來。

第三,婚約破裂後,社會道德跟著也崩潰了,包括「行邪術、起假誓、虧欠工資、欺壓寡婦孤兒及寄居的」(瑪3:5),這都是百姓失落的表現,他們已經忘記了做人的基本責任。

不錯,〈瑪拉基書〉中有嚴厲的譴責,但也有一些好像慈父哄孩子的話,彷彿讓讀者感受到嚴父也有慈悲的一面。書中多處引用父親與孩子的關係(瑪1:6;2:10;3:17;4:6),表明神從來沒有忘記「我既為父親」的諾言(瑪1:6),只要他們悔改歸向神,「我必憐恤他們,如同人憐恤自己的兒子」(瑪3:17)。其實整捲書的語氣都是注重情理(責罵祭司經文除外),多次問以色列人你們如此待我「合理」嗎?這是作父親的口氣,而不是審判官的語氣。書中也挑戰他們把十分之一供獻給神,以此破例的「試試我」(瑪3:10),神會加倍賜福他們,這是不尋常的對話,《聖經》一向不鼓勵我們試探耶和華,所以我們不當看這經文為鼓勵信徒奉獻的應許。最重要的,就是耶和華再強調將來的救主,衪必會差派「你們所尋求的主」到他們當中,而且之前會有「我的使者」出現(瑪3:1)。

以色列人對神失望,主要原因是他們認為神應該按照他們的願望做事,而神卻彷彿對他們不理不睬,遲遲沒有差彌賽亞來復興以色列國。然而神的道路不同我們的道路,衪的旨意高過我們的旨意,什麼時候我們堅持神要成就我們的心願,我們就不是以祂為神。其實世間只有兩種宗教:以人為本的及以神為本的。我們要時時刻刻警醒: 當我們以人為本,以己為首,我們便會對神失望、對人失信及對己失落。這是〈瑪拉基書〉給我們的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