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嵋

在我讀中學時,父母離婚。他們離婚的原因之一是因為我外公曾經有外遇,媽媽因此受到影響。而我父母工作的醫院又是一個很多是非之地。所以她經常因為沒有安全感,為些捕風捉影的事和爸爸爭吵。在這樣的不和諧之上,他們又先後出國深造,分開了3年。回國後爸爸以受不了她的猜疑為理由,離開了媽媽。為了表示他的清白和高尚,離婚以後爸爸至今沒有再婚;媽媽當然也沒有再婚,到今年已經20多年了。

那時我正值青春叛逆期,積極支持爸爸離婚,因為我愛他,崇拜他,在我眼裡他所做的一切都是對的。但我心裡卻充滿了許多矛盾,也曾因而離家出走。直到我工作以後,還曾醉倒在街上,為父母的離婚而痛哭不止,被人送到醫院。我深深記得他們曾經多麼相愛,到最後又是怎樣的無奈和無情。媽媽最讓我心痛,她竟然一直在等,希望有一天爸爸老了病了,可以去照顧他。他們兩個都讓我的心一直痛,一直痛,這種痛苦一直伴隨著我的生活。我看到的是愛的脆弱和無奈以及親人反目的殘酷。

離婚成了我家無法迴避的陰影,前一段日子我終於也要面對先生所提出的“離婚”。弟弟聽說我也要離婚,傷心地說:“我們家的人不適合結婚,我也不會結婚了。”

我外表看起來是一個性格外向,活潑開朗,心胸寬闊的人。但我內心裡其實非常迷茫困惑。我幾乎見人就問,常年累月地問:“人為什麼活著?”有報導說,一個人要是不停地問‘為什麼活著’,他就是有自殺傾向。我非常苦悶,所以還為此去看過心理醫生。當醫生告訴我一切正常的時候,我非常失望。那些年月我不知道我在尋找的就是神,但神知道我的一切。

記得要出國以前在北京遇到患癌症晚期的基督徒宮大姐,她是我爸爸醫院的病人,我非常驚訝和佩服她在病中的喜樂和平靜。我也問她‘人為什麼活著’的問題,她向我傳了福音,她回答我說:“活著是為了榮耀主。”雖然我有點兒羨慕基督徒的生活,但那時我實在感覺不到神的存在,我沒有辦法接受‘榮耀主’這麼抽象的生命意義。後來她給了我溫哥華一個姐妹高偉川的電話號碼,希望我到溫哥華就去他們的教會聚會。她還在病重的時候打國際長途找偉川要跟進我,因為她傳福音給我,而我還沒接受。偉川告訴我,她不只一次打這樣的長途電話,要她幫助我。最後一次給偉川電話,她正在醫院吸氧,也是生命的最後時刻。偉川說她一輩子忘不了那個聲音,偉川曾經跟我說:“一個人在快死的時候還想到你要信主的需要,你要珍惜呀,神真是愛你”,因此我來過幾次崇拜,也參加了冬令營和夏令營。但我越聽別人講見証越不想接受神,覺得他們中間有些人是為了些小利益求神跡,有些人為謀職業,有些人為求婚姻,或求病得醫治;還有些人只是想利用教會;甚至另外還有一些人信基督連他們自己也不知是怎麼一回事,只不過是隨著父母、陪著親友、伴著愛人,逢場作戲,隨便玩玩而已。於是,我就找各種藉口不再去教會了。

以前我看到父母在事業上非常成功,但他們並沒有因此得到快樂,所以我覺得事業、金錢、地位雖然很好,但並不是值得追求的人生目的。看來看去,覺得我的家才是人生唯一一件有意義的事,希望和老公一起分享看著孩子長大的樂趣。但因為父母離婚的事使我對婚姻非常悲觀,覺得根本無法保住生命裡唯一對我重要的東西。每次哪怕老公對我有一點點‘不好’,我就會立刻絕望到死,每次都想帶著孩子們去死,因為我非常愛他們,所以就更覺得我沒有權力帶他們來這個殘酷,沒有希望、沒有意義的世界。談戀愛的時候,我就對老公說:‘我們結婚,過幾年生兩個孩子,35歲離婚’。當時覺得35歲很遙遠,無法顧及到。既然離婚很可能無可避免,雖然疼痛難忍,也瀟洒地‘豁出去’了。我其實非常害怕關系破裂;婚姻裡任何的‘瑕疵’都讓我感到恐懼,表現出來就是:‘動不動就提離婚’。最後為了躲避、緩解矛盾,我帶著孩子‘逃’到了加拿大,馬上就住滿3年了。我還以為我避免了媽媽的失誤,其實,在不知不覺中重蹈覆轍,有過之而無不及。

當初老公看上的就是我樂觀、開朗、真實的性格,但這麼多年下來,才發現我其實是一個非常‘悲觀厭世’,充滿憤怒的人。面對這樣一個動不動就想死的人,婚姻裡根本沒有‘平等’,愛裡沒有忍耐、寬恕,更沒有捨己。他也感到人生沒有價值。這次,他以‘性格不和’為理由提出離婚,我立刻想帶著孩子去撞車自殺。這時候的我如果把我發射出去可以炸平3個廣島。心中的痛苦和忿怒讓我覺得每一秒都在自燃、自焚。主說:‘凡信我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可是那個時候,對我來說,滅亡是那麼的誘惑,而生就是痛苦。如果可以滅亡,永生對我根本沒有吸引力。

父親從電話裡聽出我要帶著孩子自殺,輾轉在北京找到了宮大姐生前的朋友,哭求他們找溫哥華教會的人來救我。我父親是不信主的,能想到求助教會,不是神跡嗎?後來,偉川告訴我,從我不來教會以後她一直心裏惦記著我,因為還沒有完成宮大姐在臨終前的托付,她也把這當作是神的托付,因此也在為我禱告。直到偉川再次接到北京另一個弟兄要孫牧師和偉川師母救我,阻止我自殺的電話,這個弟兄根本不知道孫牧師他們已經認識我了。當他在說名字和電話的時候,偉川很驚訝,怎麼是她?那天晚上偉川的電話對我太重要了,否則,很可能今天我也不會有這個見證了。那時我已經買好了撞車自殺時要給孩子們用的安眠藥,但神就這樣借著他們再次找到我,帶我回到神的家。牧師、師母安排人不斷地幫助我,她們就像天使一樣,先後來家裡看我,天天打電話開導我,用上帝的話安慰我。神還在我工作的單位為我安排了一位信主的姐妹天天為我禱告,清理眼淚和心裡的‘垃圾’。她本來不打算接這份工作的,實是主安排她來陪我。

我從這些兄弟姐妹的身上看到不一樣的愛,神透過他們讓我知道,基督徒的生活是:痛而不苦的。神會陪伴我,人會變,但神的愛永不改變,祂絕不會離棄我。‘不能自殺’,偉川告訴我,如果自殺我會百分之百後悔,因為我還沒解決死亡的問題,這樣就不是愛孩子,就害了孩子了,永遠痛苦,沒有機會改變了;她並且告訴我:怨恨就是用別人的過錯,捆綁自己,懲罰自己,傷害自己。她勸我讀《聖經》,說《聖經》的話句句有能力,讓我知道人生唯一的盼望就是認識神,別無出路。

冷靜下來以後,我感到非常不好意思這樣小題大做。既然《聖經》曾經幫助過別人,也可以幫助我 。我已經走投無路,只有抓住最後救命的希望了,就是基督徒看重的《聖經》。Peter長老的話也吸引了我。他說:“你知道麼,你現在很醜,滿臉的苦毒;真心信主的姐妹的臉都好像天使一樣。”他還對我說:“你認識我老婆麼?就是教會裡最漂亮的那個姐妹。” 我尤其被這情打動,你們一定不知道,我為這句話感動得哭了多少遍,我好似看到了希望。因為我從沒聽到過這樣的話,大陸引以為豪的的話是:外面彩旗飄飄,家裡紅旗不倒。

我日夜不停地聽牧師的講道錄音,聽《聖經》朗讀錄音,看屬靈書籍,上主日學。偉川鼓勵我辭職專心學習《聖經》,她犧牲了很多個人時間陪伴我,給我補課。我求主斥責我內心的風暴,讓它平靜下來,連做夢的時候也不斷禱告。主的每一句話真的都在安慰我。祂說:“申冤在我,我必報應。…… 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申冤。” 祂說:“你們要安靜,要知道我是神。”祂說:“不要…喪膽。”,“你們要休息,要知道我是神,……。”在教會崇拜的時候,我仿佛看見了基督在十字架上。想到耶穌為了陪伴我受苦,為了救我出苦難而甘願受這麼大的痛苦,我的心碎了。我哭著對祂說:“主啊!謝謝祢愛我。看到祢在上面受苦,我實在受不了,但我又不敢自己上十字架。祢真不該赦免了我的罪,但我太軟弱了,我付不起自己罪的責任,承擔不了罪的後果。我傷害了太多人,而且越是不願意傷害的親人,越是天天傷害,傷得最重。我實在沒有辦法,請祢幫助我,請祢改變我。” 從此,我不但看到自己的罪,還了解到我在神面前是多麼的寶貴。原來,這世界是神因為愛我的緣故造的。再次看到藍天白雲,花草樹木的時候,我感激得不知道怎麼哭才好了。就像歌裡唱的:‘You have changed heart, … you know who you are .’ 我想被洗腦,可是主給我換了心。我知道我是誰了,我是多麼不配這愛呀,我感到深深地被愛。

原來我就知道,我‘應該’感謝生活中擁有的好東西 – 健康、親友、工作、錢、孩子,還有我活躍的特質。但沒有神的愛,這一切都是沒有保証的,頃刻之間你可以失去一切。但在主的愛裡,失去什麼都不再恐慌,沒有懼怕。因為一切都在祂的掌管之中,我相信祂愛我,無論‘苦’與‘甜’,祂的安排一定都有美意在其中。神叫萬事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沒有神的愛,我一直生活在憤怒、絕望或麻木中。現在好像‘有了根刺’,這刺刺穿了我的心,痛苦難當,但神的愛卻使我的心明亮了,感到無比的平安。我現在所遇到的事,是神給我開的一道通往真正信仰的一扇門。這次我的人生走到了盡頭才使我明白,只有解決了死的問題,才能明白活的問題,才知道怎麼活得好。過去那些隨便的理由攔阻我接觸不到真理,現在神為我除去了這些障礙。是求生的欲望,讓我再次尋求神;是痛苦讓我感受到祂強大的愛。

我忽然原諒了所有有意無意傷害過我的人,人的愛是不完全的,不能滿足我內心的‘渴’。我忽然看到我裡面有的也不是愛,只是情欲和迷戀。基督捨己的愛才是愛,我懇求主放祂的愛在我的心裡。我很希望自己能快點‘長大成人’,去彌補我以前對丈夫的虧欠,能透過我為親人、孩子、朋友們帶去福音。雖然目前我還不知道老公能不能改變跟我離婚的決定,但我相信神同樣愛他,為他捨命在十字架上;我無論如何要把神這份寶貴的愛傳遞給他,使他也可以得救,得到永恒的祝福。這是最好的禮物,我要把它送給我所愛的每個人,我清楚地知道沒有神的愛,離婚,結婚都給人帶來無窮無盡的痛苦,我不想看我的親人、孩子如此惡性循環。求神給我力量,讓我有能力去愛人。我的老公,孩子,父母親人都需要我告訴他們神是何等的愛,神是怎樣改變我!他們的人生都需要這樣的愛,這樣的改變。主啊!求祢給我智慧和忍耐,把主耶穌十字架的愛放在我心裏,讓我知道該怎樣行。

作者目前已回到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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