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風秋月

在過去十年的團契學習中,我們時常會車軒轅話不停地迴轉到同一個問題: “ 我們根本做不到完美, 連屬靈的偉人亞伯拉罕、摩西、 大衛, 都一身毛病。我們應當怎樣才能討神喜悅?”

既然 亞伯拉罕、摩西、 大衛,這些偉人都罪痕累累,怎能被神稱為“信心之父”,“神的朋友”,“ 合神心意的人”呢? 我們曾經困惑,如今繼續困惑,如果不能在神的話語裡得到啟發,在我看來,這已經形成一種信仰的內耗。

《聖經》的魅力之一就是它的真實性,而不是粉飾之後的虛假性。 神所喜愛的信心偉人,在世人眼裡充滿瑕疵,難道神沒有公義嗎?斷乎不是!如果神要求我們最終活出完美的生命,才是與蒙恩相稱的基督徒,那《聖經》早已轟塌了。 上面三位屬靈偉人就殘酷地打了神的臉。

幸好神從未造完美之人,也未指示我們必須成為完美之人。神的心意是,當我們即使犯錯,一定要回轉向神,認罪悔改,走在祂所指示的道路上。人來到神的面前認罪還不夠,必須悔改。認罪是心口合一地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悔改是調整方向,回轉到神的道路上。

神的心意不是讓人在曠野拼命靠自己亂闖,而是希望人走在祂所指示的道路上, 也就是在神訂的軌道上行走。在這個軌道上, 你可以慢, 也可以跌倒, 可以快快地爬起,也可以慢慢爬,等主來扶你。 在此軌道上,神為我們開駛的列車必將到達目的地, 因為我們的方向是正確的,司機是主,聖靈是發動機,我們的擔子自然是輕省的。

大衛犯的罪曾經是我在信仰上過不去的坎兒。 他不僅犯姦淫,並且謀害了對方的丈夫。 讓我跌破眼鏡後,懷疑神的公義。我內心的小我膨脹時也狂妄地試問:「 就他?還不如我呢,還合神心意的人?」當我們在神的話中深入探討後,才知道當先知拿單指出他的罪後,大衛沒有辯解,直接承認:「我得罪耶和華了。」神懲罰他,他也安然領受;他真誠悔改,並寫下《詩篇》51章。兒子押沙龍叛亂,大衛在逃走的路途中被示每咒罵,他寧可被挨罵投石,也不回手。之後他數點百姓,得罪神,也立刻認罪悔改。大衛是個人,是人就沒有不犯錯的,但是他能知錯,肯認罪悔改,所以討神喜悅。 所以神稱他為合神心意的人。

與大衛相對的人是掃羅,掃羅犯罪時,從來都找藉口不認罪,以致於神不再顧念他。

聖經沒有說我們必須完美,追求無罪。 例如《約翰一書》1:8:「 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但我們不能說犯罪就是理所當然。神不是接納罪,而是接納認罪回轉的罪人。 如今我們生活在一個彎曲悖逆的時代,假先知層出不窮。有人放言,既然人不可能完美,那隨便犯罪沒關係,反正回頭認罪就好。

《聖經》的教導不是這樣的,《希伯來書》10: 26:「如果我們得知真道以後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神的恩典, 不是給人放縱的藉口。是當我們軟弱跌倒後,仍給我們一條可以回頭的路。這條路就是主所指示的道路,也就是行在光中,能看見方向的道路。我們若不是行在主的道路上就是行在黑暗中, 就如蒙住眼睛走路,隨時會掉進溝裡。二是行走困難。步履蹣跚,沒有明確的方向。每走一步, 都聽從他人的聲音,由他人、外界擺佈或左或右,消耗生命,增加生活的難度。只有走在主所指示的道路,才能與主同行,直走入永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