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微末
“人的本相和上帝的救贖”,即“人的罪和上帝的恩典”,這在聖經中已經表達和見證得非常清楚了。 讚美上帝的兒子耶穌基督!
一、罪的起源與後果
日常生活當中,常可聽見人說,「世道人心」如何,過去又是如何如何。 好像過去什麼時代生活的大都是些“好人”,古代的道德風尚是如何了得,那時地上的人男的都是謙卑君子,女的都是貞潔淑女。 崇古薄今,或相反,如果停留於以結論出發的虛擬和想像,沒有意思。 伴隨技術的迭代,犯罪的“技術”在“進步”,有些更隱蔽,有些更肆無忌憚,罪的“種類”也在與時俱進,日益增多。 但是,罪的源頭一直沒變,都在亞當、夏娃那裡;罪的性質沒變,凡是亞當、夏娃的後裔,罪性都是一式一樣的。 主耶穌指出,罪是從人心裡發出來的:從人裡面出來的,才能污穢人(參可7:20)。 人心,雖然程度有相當的落差,但其本質古今中外都是從一個模子出來的。
什麼是「罪」? 聖經裡提到的「罪」的概念與通常世界當中世俗法律所定義的「罪」有基本的出入。 舊約與新約中的「罪」字,原文意思大致一致,即「沒射(擊)中目標」;也就是說,人的不完全,沒達到、偏離了上帝對人的要求,不符合 上帝為人所定下的美好的旨意。 信心是上帝給的;不出於信心的,反映了其不出於上帝。 罪惡本質上代表人類墮落的本性和違背上帝完美旨意的不順從,是一種固有的缺陷,使人與造物主分離,並破壞了創造的和諧。
「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羅14:23c)上帝的自己和上帝的旨意應是我們人生的目標。 上帝要求我們人向祂活著,活在主基督耶穌裡,放棄自己的有罪的意願,遵守、順從上帝的旨意。 違背上帝的要求、命令、指示、誡命,不以上帝為上帝,抗拒、不認同上帝的權威,是謂之為「罪」。 如此這般的人皆為「罪人」。
無疑,從《聖經》真理標準來衡量,人人都是「罪人」。 罪人都伏在罪下,都伏在空中權勢的權柄底下。 就如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 神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 沒有行善的,連一個都沒有。 」(羅3:10-12)
不明白(認識)上帝的兒子,不尋求上帝(在基督耶穌裡),皆非義人。 人的罪從始祖開始就有了。 始祖亞當、夏娃是人的祖,也是罪的「祖」。 上帝造人安置在伊甸園,乃上帝按著祂自己榮耀的形象創造的。 而墮落的天使,就是魔鬼撒但,來陰謀撒下罪的種子,妄圖破壞上帝的計畫。 人被魔鬼試探,抵擋不過,驕傲抬頭,竟懷疑上帝起上帝的命令來。 一懷疑,一不信,就悖逆上帝,自然就違抗了上帝的誡命。 夏娃是被魔鬼所附的蛇引誘,摘了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而亞當吃了他妻子夏娃遞給他吃的禁果。 偷吃上帝禁禁吃的水果,罪就進入了人類。
首先的罪,不是偷竊,不是貪吃,不是破壞植被,而是抗拒上帝的誡命的罪。 人類犯的第一件罪,就是不聽話的罪。 不聽上帝的話,而去聽蛇的鬼話。 罪,就這樣進入了人類。 人類,就從此失去了上帝所賜的榮耀、權柄和地位,失去了聖潔、善良,失去了平安、喜樂,失去了生命。 罪性,成了人的本性之一部,代代因襲。 誠如上帝的靈感動大衛所詩:「我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詩51:5)人犯了罪,才曉得自己的羞恥。 第一件事,就是自己做衣服遮蓋罪的羞恥。 「他們兩人的眼睛就明亮了,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體,便拿無花果樹的葉子為自己編做裙子。」(創3:7)但這番人為的方法乃是自欺欺人,遮蓋不了罪 。 在墮落之下,亞當的兩個兒子,因獻祭即侍奉上帝的問題,一個兒子(該隱)殺了他的親兄弟(亞伯)。 人類歷史首宗謀殺案逃得過人眼,逃不過上帝的審判。
人吃了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有了“智慧”,有了“倫理道德”,有了“科學文化”,有了“能力”。 而這能力就是動物所沒有「自由意志」。 於是,人就有了實行自己意志的能力。 但這能力是出於自己的意志,而非上帝的旨意,是人的“自我保護”、“自我實現”、“自我彰顯”,而不是為了榮耀上帝。
人與人之間有年齡、性別、身體條件、「天賦」、知識、教育、性格以及經濟收入、社會地位等差異,但其人性並沒有根本區別。 「知識分子」與道德水準的高低無關。 在國外,政客中多為「馬基亞維利」不擇手段式的,作迎合選民口味的偽善表演。 「上流社會」比「下流社會」往往更驚人地骯髒;在彬彬有禮、道貌岸然的外表下,是自私、貪婪、虛偽、狡詐、殘忍、爾虞我詐。 古代皇帝中出了不少暴君,不過,他們之所以當皇帝常常是由於與前任皇帝的血緣聯繫,並非由於他們的道德品質比一般人更糟。
聖經中對人的罪毫不隱諱,不管是執筆者所在民族(祖宗)的,還是個人(「自己人」)的罪,都直截了當地講出來;無論是想在心裡的、行在暗處的 ,明處都給說出來。 遍覽聖經,「罪」的代名詞、形容描寫詞比比皆是,如「罪孽」、「過犯」、「不義」、「悖逆」、「頑梗」、「邪惡」、「偏離正路」、「 詭詐」等等,不一而足。
什麼是正的、聖潔的,什麼是不正、不潔淨的,都得有一個標準。 「沒有律法之先,罪已經在世上;但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羅5:13)律法是從上帝那裡頒布下來,衡量人是否為罪的一種可了解、 對照、明了的標準。 上帝為以色列人訂定了律法,以此與非上帝的選民分別看來;同時,律法也顯出罪為罪,擴充了對上帝信仰和順服守約的要求。 用律法一界定、一衡量,罪就顯露出來,無可推諉。 律法是為人的過犯添上的,把眾人都圈在罪裡,乃是為應許之約,即上帝的兒子用寶血所立的新約預備、鋪路和效力的。
人的一個大罪,就是罪人不承認自己是罪人。 一個人不承認自己是罪人,無異於是自我吹噓說,自己是無罪的、是完全的,無異於是把自己當成無罪的羔羊,無形中把自己抬高到上帝的地位,抬高到 惟有造物主才有的完全的地位。 這樣的人,不是愚昧,就是瘋狂。 德國有個哲學家叫尼采的,搞了個“超人哲學”,把自己神化,晚年一直在瘋人院度過,最後瘋狂而亡。 「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約壹1:8)說自己無罪,那是自欺欺人。 連人也騙不過,不要說騙上帝了。 「並且被造的沒有一樣在祂面前不顯然的;原來萬物在那與我們有關係的主眼前,都是赤露敞開的。」(來4:13)人可以不認識這位主,但主卻 與人人有關係;在祂眼前,人不能隱藏。

人的罪性滲透反映在人類的文化中。 科學據稱是越來越進步了,人們出行遠比古時方便。 尤其是百年來的天文、物理學、生命科學、電腦科學等的發展,越來越多的「證據」顯示,所認知的宇宙、物質事實越來越趨同於、「證實」聖經的記載。 但技術被應用在罪人的手中,尖端武器成了輕易殺人與互相恫嚇的工具,各種疾病種類也不見減少。 有些國家把一些很是污穢的宣揚迷信、拜邪術、偶像、暴力、詭詐、污穢的作品,例如影視、小說、音樂、戲劇、小品、舞蹈、美術、詩歌等抬高到一個民族的 「國寶」的地位,毒害了一代一代的心靈。
有罪就有罪的後果。 其後果是嚴重的,導致屬靈的死亡、關係的破裂以及與上帝的分離。 亞當犯罪帶來了死亡。 「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羅5:12)我們的舊人(亞當的後裔)以前 都是死在過犯當中的,被空中掌權者的首領所轄制。 「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雅1:15)私慾→罪→死。 「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弗2:1)而「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羅6:23a)罪的唯一結局就是死。 死是罪的最終結果;除了死,罪沒有別的工價,沒有別的結局。 死也是罪的刑罰。 罪導致死,罪必然遭致上帝公義的審判,因上帝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祂是完全聖潔、公義的。
所謂“死”,就是“分開”,指靈魂與肉體的分開。 這是每個人都必須面對的情況。 肉體歸塵土,塵歸塵。 人,一個不自欺欺人的人,必須誠實面對自己靈魂的出路問題。 「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來9:27)「在那裡,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可9:48)「人死如 燈滅”,僅僅是一廂情願,一般的活人至多幾十年後,就完全明白了。

二、人的掙扎與無望
人類各項事業在進步,卻對扼制人性罪(殘缺)的一面束手無措。 人類的良心並非不曉得什麼是道德、什麼是不道德的,但卻在明知什麼是「善惡」的前提下以道德、正義的名義去使壞,以神聖的名義幹齲的勾當。
人類歷史中,雖然其中有許多起伏(行為上的),總的來看,道德水準既無提高、也無降低,一直保持一個水準。 靠人自己,抵擋不了內在的罪性,因為在人的肉體中,沒有良善。 如同保羅所反省的:「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羅7:18)
但亞當的後裔們從開始就一直在追求「人生真諦」和「真善美」。 追求善,首先得遮掩羞恥。 在伊甸園中,人們自作聰明地用無花果樹的葉子遮羞。 但上帝一來,他們仍藏不住,良心受責備,就躲了起來。 人不能也無法自己救自己,但人卻一直在自我辯解,梗著脖子在泥沼中掙扎,造“通天”的“巴別塔”,陷入蒙昧難以自拔。 人的科技進步、發現擴張、文化豐富多元化,這些都是有上帝所賜的一定的靈性與智慧在其中的工作。

有些「讀書人」可能不以為然,辯解說,你看,古代還是有許多正人君子的,可作人的效法榜樣。 歷代以來確實有些道德品質超過一般人的人,但若仔細去考察一些較客觀的歷史記載和個人閱歷,會發現更多的真相。 人的本性,不管是古今中外,都是一式一樣的,因為同是亞當後裔。 只是有些人相對誠實些,有些人「能幹」些。
就我們基督徒來說,有多少跌倒了的「信徒」不還是堅持宣稱自己是走在正路上的呢? 一個傳道人,其侍奉路程中有多少時候不是為了自己得人的稱讚而是單單為了榮耀上帝的呢? 又有多少基督徒不是完全為自己生活同時又宣稱是為主活的呢? 又有多少基督徒不是拜被造物,包括“成功”的人、“屬靈領袖”,以及“舊我”、“自我”的呢?
人徒然掙扎,上天無門,下則有路,不得釋放。 喘息於罪(不完美)的權勢下,忙碌,生老病死。 「人的勞碌都為口腹,心裡卻不知足。」(傳6:7)沒有滿足,沒有喜樂,更斷了盼望,絕了指望。 正如享盡人間榮華富貴的所羅門王所言:「傳道者說:虛空的虛空,虛空的虛空,凡事都是虛空。 」(傳1:2)人到世上走一回,空手來,空手回。「因為我們沒有帶什麼到世上來,也不能帶什麼去。 」(提前6:7)但,人一死,人的罪,卻要帶去。
孔子曾說:“獲罪於天,無所禱也。”一個人,如果得罪了“天”,就與“天”隔絕了,沒法溝通(祈禱)。 一個人,即使在世代中不同流合污,並堅持敬畏上帝,但若沒有上帝的兒子作贖罪祭、作替罪羔羊、作中保,乃仍是與上帝隔絕的;「獲罪於天」時, 就「無所禱也」了,禱告也難達於上帝。(待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