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堅

每個成年人通常都要賺錢糊口養家。世上的人賺錢的目的大多是為了獲得更多財富,享受更好的生活;為此他們常常不懈奮鬥,辛苦勞作,抓住一切機會來賺錢。但基督徒賺錢的目的不同,從根本上來說,是要榮神益人。因此,與世人相比,基督徒的賺錢觀不僅要按照聖經明確的教導,有所為有所不為;即便是在和世人看似一樣的有所為方面,基督徒也應遵循更高的行為標準。這就牽涉到基督徒賺錢的努力程度,應該有一個合適的度。

一、為求富工作過度不可取

按照聖經,基督徒不該為賺錢過分忙碌。經文“不要勞碌求富”(箴言23:4a)這句話的多個常見英文譯本,如“Do not overwork to be rich”,(NKJV),“Do not toil to acquire wealth”, (ESV)都點明了這一點,不要為了求富工作過度。

聖經如此的教導,蘊含多方面的屬靈智慧。 一是,如果已經生活尚可,如司布真等牧者指出的, 多得金錢財富很可能會帶來更多的屬靈危險 。 二是,今生的錢財終究虛無,不值得我們去勞碌拼命。箴言23:5說:「你豈要定睛在虛無的錢財上嗎?因錢財必長翅膀,如鷹向天飛去。」三是,在基督徒盡自己殷勤工作的本分後, 我們可以相信「我的神必照祂榮耀的豐富,在基督耶穌裡使你們一切所需用的都充足。」(腓立比書 4:19)。 從根本上來說, 基督徒賺錢的能力或“得貨財的力量”,終究“是祂(神)給你的”(申命記 8:18)。四是,過度拼命努力會讓基督徒不能很好地遵守神在其他方面的明確誡命。

二、 適度努力賺錢的上限:要小心主日

基督徒賺錢的適度努力程度應該有一個上限。這就是, 賺錢不能嚴重影響正常的家庭生活和婚姻關係,同樣甚至更重要的是,不能影響正常的信仰生活。現實中,不少基督徒為了賺錢,或許還會留些時間給家庭,但卻「忘記耶和華你的神」 (申 8:14),不去敬拜服事神 。

聖經對此確立了一個明確的標準, 就是要守安息日的誡命。當代著名神學家巴刻(J.I. Packer)指出 , 非常敬虔的清教徒認為,基督復活之後, 這一誡命就是要求基督徒守主日,得主里安息。清教徒提醒,“守安息日不是徒勞無益的,而是蒙恩的管道”,“專為尋求祂(神)的恩典和賜福”。 同樣地, 「因為不守安息日的罪,個人和社區都會遭受靈性的衰退和物質上的損失。」聖經上的猶太人,在安息日為自己一直做直接或間接牟利的生意工作,結果惹神憤怒(耶利米書17:27),是我們當引以為戒的。

當基督徒和家人一起好好守主日時,他們也一定程度上確保和家人有時間在一起。 依照清教徒的傳統, 弟兄作為一家之主,承擔著不可推卸的照看家人靈魂的責任。他更需要在主日履行這項責任, 帶領一家人去教會敬拜, 並用好這「靈魂集會的一天」。

三、 適度努力賺錢的下限:不可一直有工不做

基督徒賺錢的適當努力程度還有一個下限:已成年的基督徒不該因為工作的辛苦勞累,而放棄當有的努力,不去賺錢。如果有合法的機會去賺錢,而沒有其它更好的工作,成年的基督徒就應該考慮去做工,即便薪酬可能不高。基督徒如果有機會卻一直長期不去做工賺錢, 其實不榮耀神,因為 「我父做事直到如今,我也做事。」(約翰福音 5:17)。其實無論是基督徒與否,一個人閒懶不去工作賺錢,就會受到懲罰。 聖經明確說「若有人不肯做工,就不可吃飯」(帖撒羅尼迦後書 3:10)。這曾經是華人的常識,但對今天的年輕一代,卻是特別需要解釋和強調的。

現今在中國國內等許多地方,就業市場內卷嚴重,找到薪資較好的工作很不容易。許多年輕人就因此不再努力反而去啃老。但身為教會中的年輕弟兄姊妹卻要分別為聖,並且自我降卑,不拒絕從一份低薪工作做起的機會,並且還要盡心做好來榮耀神,並且能夠益人益己。

約瑟是這方面的好榜樣。 他被人賣為埃及護衛長波提乏當家僕,一開始根本不可能指望從主人那裡拿到什麼獎賞,更談不上報酬。聖經在提到“耶和華與他同在”, “耶和華使他手裡所辦的盡都順利”的同時,也指出他認真地以謙卑的心態去“伺候他主人”(創世記39:2 -5)。一個有神同在蒙神賜福的人必定會明白神的旨意: 「無論做什麼,都要從心裡做,像是給主做的,不是給人做的」(歌羅西書 3:23)。

總而言之, 在世人津津樂道、念念不忘、或愁眉不展的賺錢方面,基督徒當以與世人不同的適度努力程度,彰顯自己在這方面也是歸耶和華為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