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子
今年八月有位台灣藝人五熊去日本旅遊時,被警方逮捕了。原因是她四月去日本奈良觀光時,在藥師寺大講堂內,涉嫌將帶有花香的祈禱用液體(甘油)潑灑在國寶「佛足石」上。

無獨有偶,在今年三月時,日本警方也抓到了一位表示是以耶穌基督之名在「淨化」神社的男子,就是長期居住美國的日籍婦產科醫師金山昌秀。他在2015年前後,日本各地至少有16個都府縣、48處寺社等設施,接連用油污染知名文化資產。日本警方在2015年就對他發出了逮捕令,隔年也向美國提出引渡要求,直到今年3月,金山才依日美引渡程序被移交日本並遭逮捕,八月6日被判刑。
面對調查,五熊坦承自己有「對令她感動的事物潑油祈禱」的習慣,而在「佛足石」上淋油,是為了「祈求家人健康與世界和平」。
金山被捕時,聲稱自己受到「聖靈指示」,會帶著橄欖油前往寺廟、神社進行「油注ぎ」(注油)。相隔11年,金山今年7月站上法庭時承認犯行,也改變了過去「受到聖靈引導」的說法,坦言所謂「聖靈的命令」其實是自己的幻想,表示「是我自己做的」。(綜合《讀賣電視台》、《ABC新聞》報導)
五熊事件引起台灣基督教界相當大的震動和討論,五熊的教會當然否認有過這樣的教導。但我覺得,此時該討論的是從神來的感動和自己的激情的分辨。就像金山被捕後承認的:他坦言所謂「聖靈的命令」,其實是自己的幻想,表示「是我自己做的」。若不是經過了11年,他是否會有這樣的領悟?

教會中不少有類似的例子。在青少年時期,導師會教我們分辨,假如有異性向你表示,他(她)有感動要和你做朋友,那你怎樣知道那是對方一廂情願,或真是出於神的感動,聖靈的帶領?導師告訴我們,從聖靈來的帶領必然有印證,一定要雙方都有同樣的感動,不會是單方面的。就像在〈使徒行傳〉第十章裡,神引導彼得和哥尼流認識,以致哥尼流全家得救,從頭到尾,雙方都有聖靈的帶領。
有些年輕人信主後,非常熱心,要放棄一切去傳福音,使父母大為著急。若碰到父母是基督徒,叫他們要繼續學業,他們還會拿著聖經上的話去質問父母。撒旦佷懂得激動我們的心,好像激動大衛去數算他的子民,任約押勸他也勸不住。
在聖經裡,士師基甸的故事教導我們,若是從神來的感動,我們不確定,就要向神求印證。基甸向神求了好幾次的印證,到最後才踏出信心的一步。不確定不表示沒有信心,我們要承認自己是凡人,必須得到聖靈的印證和清楚的帶領,才不會被撒旦迷惑。所以使徒約翰說:「一切的靈,你們不可都信,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於神的不是。」(約壹4:1)

基甸在查羊毛的乾或濕
當然,我們還必須學習尊重其他信仰的人和物,不能因為認為對方是拜偶像的,就要去拯救對方,去淨化對方,把自己當做救世主。在傳福音時,尊重對方是非常重要的,主耶穌當年要醫治時,還要先問對方:「你要我為你做什麼?」何等的溫柔,何等的體念,何等的風範。
聖經從來沒有把「我受到感動」變成免除察驗、秩序與責任的通行證,做為神的兒女,我們更要明瞭,我們的言行更是被放大檢驗的。我們要學習分辨「這真的是神要我做的嗎?」「這真的是神要我說的嗎?」不管我們對哪些事或哪些人有特別的「感動」或「激情」,我們更要安靜在神面前,尋求祂的心意和印證,免得落入撒旦的圈套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