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潔香

在《聖經》裡,約伯對神說:「我從前風聞有祢,現在親眼看見祢。 」這本是我尋求神,神拯救我的過程。因為「風聞 」,所以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也不知道哪一個是真的,也不知道是否真的存在的。

我在89年8月底來到溫哥華;在這之前,我在廣州巿委工作。在工作單位上,我看到太多貪污和腐敗的事,所以我對這個社會很悲觀,很失望。那時我背著巿委的人,跑去佛教的地方當入室弟子,也拿了一法號。因為我想有一個信仰,想找一個神。但是我並不知道哪個是真神。

有天有幾位朋友來找我,他們也是在巿府單位做事,對當局的人事也是相當不滿。我們就早上跑去佛教的寺廟,下去跑去基督教會,或是天主教堂,來發洩心中不滿的情緒。所以我很感謝神,祂知道我在尋找,祂知道我需要祂。

在我來赤到溫哥華的第一天,神就藉著祂的僕人來找我。我是以旅遊身份來的,在海關時,移民官問我:「你在溫哥華有沒有親人?」我說:「沒有。 」她問我有多少錢?我說:「還有八十多塊錢。 」她問我:「那你怎麼辦呢? 」我心想,怎麼辦就怎麼辦吧,反正天塌下來總是有路的。後來她遞給我一張紙,說:「這是個牧師的電話,如果你有需要,他會幫助你的。」

第二天,我就試試看,打電話給這位牧師。結果這牧師是個洋人,但是他講得一口流利的廣東話和普通話,因為他曾在香港和台灣住過不算短的時間。那天,他就帶我回他家住,牧師和師母待我都很熱情,但是我不知天高地厚,把從中國帶來的佛經、佛珠、符咒都拿出來給他們看,說:「這就是我們中國人的信仰,我們的神。」師母聽了以後,只說:「我們每天會為你禱告。」我想,為我禱告也不錯啊,我們中國人都會覺得多信一個神是不錯的。我在他們家住了15天。他們那時不願意我離開,可是我覺得我應該有一點骨氣,不應該老呆在人家外國人的家裡。

在這15天裡,他們沒有拿《聖經》叫我看,只是在生活上關心我,在我需要的時候幫助我。

在離開他們家的那個晚上,當我下樓時,左邊眼鏡框的螺絲鬆掉了,跌在他們那有長毛的棗紅色地毯上。樓梯間的燈光相當陰暗,我狼狽不堪地在地上摸索,師母也蹲在樓梯上幫我找。我心想:「如果你信的神是真的,那麼你就可以幫我找回來。」感謝神的憐憫,這個思想還沒過去,師母就拿著一個螺絲,說:「找到了! 」那時我以為是碰巧。離開他們的家後,我就一個人坐巴士去烈治文的佛教寺唸佛經去了。

按照中國人的觀點,我愛我的爸爸,因為他是我的爸爸;我愛我的哥哥,因為他是我皂哥哥。但是我在這對牧師夫婦身上,看到了一種特別不同的愛:我跟他們沒有一點關係,對他們而言,我是一個外國人,但是他們為什麼這樣愛我?他們的愛使我很感動。

我開始去那位牧師的教會,每次都坐在最後一排。假如講道合我的胃口,我就聽;不好聽,我就走。有天,牧師在講台上說:「有位朋友住在我們家裡,她就好像是隻迷失的羔羊,我們為她禱告。」我坐在台下,心想:你這不是在說我嗎?我是圶頭腦的,我從中國跑到溫哥華這麼遠的地方,這怎麼算是迷失啊?我很不同意他的說法。

在89年8月底我來到溫哥華,10月裡決志信主。那時我的妹妹也來了,我跟她說我決定離開佛教,加入基督教。我跑去問牧師,要加入的話要辦什麼手續?牧師就叫我參加慕道班,再洗禮。記得在上慕道班時,牧師講到神的創造時,問我有沒有什麼反對的意見?我說,沒有啊! 我想,你說創造就創造,我來不是要聽你的嗎?若我和你辯,不就等於我不信了嗎?我就是這樣信主的。

信主之後,我心想我若要信,就不能做一個糊理糊塗的基督徒,我要知道我所信的是什麼。這個神必需要讓我可以經歷的。所以我就向神說:「神啊,我想要去神學院讀書。」有一次,新加坡神學院的麥希真牧師來了,介紹他們的神學院。我聽完以後,那個晚上睡不著,一直心想著我要進那個神學院讀書了。興奮了一個晚上,到了第二天早上才想到我的身份還沒辦好。我在加拿大還沒有身份,怎麼能出去呢?以後我就把這事放在禱告中。

半年後,溫哥華的維真神學院開了一個中文課程,所以90年我就去維真讀書。在這幾年當中,我經歷了許多神的恩典。我有一個心願,就是我信了主,又得到神許多的恩惠,那我的身份、地位和價值在哪裡呢?從維真神學院畢業後,回廣州去探親,回到海哥華後,我在維真寫了一篇感想:

祖國,我的心經常傷痛的地方,當我回去看到我們的同胞,無論他們在物質上比以前好多少,地位有多高,但是他們的生活是沒有盼望的。我有個朋友現在成了億萬富翁,但我能感受到他內心裡那種沒有希望的絕望。他們每一天都用煙,用酒,用伴唱機伴唱來麻醉自己。我的心裡很痛很痛,因為他們還沒有得到神給我們的上好福份,所以我經常為他們禱告。

我常常思想,身為一個中國人,我能做什麼?好讓我的同胞,我的骨肉鄉親也有認識神的機會?因為一個人要有了神,才算有了生命,其他東西都是次要的。有了神,我們的心才會滿足,就有平安喜樂,這些都是物質世界不能給的,也買不到的。我相信,神給我恩典,並不是叫我自私地享受祂,而是要我去讓更多人可以認識主,也與我同享主恩。所以我希望能夠在以後的日子,努力地傳福音,使更多人能夠相信主,與我一樣蒙福!

本文曾刊於追求雜誌第20期, 作者目前是柬埔寨的宣教士,建有教會和神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