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風秋月

最近我們團契剛剛查考萬啟示錄;其中的末了部分寫的是大家都有所耳聞的末日大審判。

啟示錄21:8 指出:「唯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份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這是第二次的死。」從前聽到的很多信息都是信徒如若信主後行為沒有達到神的標準,必將被扔入湖,永死。 這次重讀後,我有一些新的認識,不知是否正確。

據說啟示錄是啟示文學,沒有一個人能通曉。但我想從神對我們結局的審判,可以倒過來推想神在我們成聖道路上的要求;即便不是正確答案,或沒有答案,也可以讓我們重新思考神的話語。在查經中一位弟兄說:「神羅列的這些根本無所謂,沒有哪個人敢說自己一輩子沒說過謊話,沒有膽怯過?如若這樣,地球上的人豈非全都得下火湖。所以不要懼怕,神在《希伯來書》中講過我們應該坦然無懼地來到祂的寶座前。 「我相信神既然設立了大審判,就必兌現,因為神不會否定自己。但核心的一點是審判什麼?膽怯的、不信的 、可憎的、 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說謊話的,這八條罪狀是並列的,與不信是同等同類的。 仔細看這八條罪狀,它們就像樹上結的八個果子,其根都是出於不信。所以我認為是末日審判審的是信心,而非行為。

如經文中所提到的膽怯,一定是在信仰上的膽怯,軟弱,沒有根基,在逼迫面前站立不住,而不是我們世俗生活中的膽小怕事,不勇敢。至於說假話,我相信這是對聖靈的欺騙,是在信仰上說的假話,而不是世俗生活的說假話。從人的原罪,本罪來看,一生中誰能敢說自己沒有說過假話,至少也有善意的謊言。如若這樣,神豈不是將所有祂所造的人類投入火湖。這也將失去審判的意義,成了一窩端。既然大家都一樣,何須審判?我們再回頭看聖經中的屬靈偉人。如果神審判的是行為,依照這個標準,亞伯拉罕,大衛,所羅門都要下火湖。因為亞伯拉罕撒謊說他妻子撒拉是他妹子;大衛與拔士巴犯了淫亂罪,還謀殺了她的丈夫烏利亞;而所羅門則大拜偶像。但他們都是聖經中的屬靈偉人,即使有這樣的重大過犯,也依然是信心之父,合神心意的君王,最有智慧的君王。

顯然,神要的是我們的心。神不是畫一條線,讓我們往上爬,達到了就進入天堂,達不到就投入火湖。但你會說,人若真正有信心,就不該殺人放火,偷盜淫亂犯罪。刑事犯罪和人有沒有信主沒有決定關係。沒有信仰的人也可以一輩子不違法亂紀;信神的人的中間也有殺人,淫亂, 拜偶像的事情發生。大衛,所羅門, 摩西就是最好的例子。所以神最重視的是我們對犯罪的態度。聖經中的罪主要指人性的罪。比方說,抱怨和驕傲這兩種罪,任何人都不能否認自己都犯過。在認識神以前,我們發出抱怨,但不會認為這是一種罪,反而會理所當然地覺得是我們的生活不如意,是環境不行,他人不好。信主前我們驕傲,也從未體認到是一種罪,反而自大地認為自己有本事,比別人優秀。信主後,因著人的原罪,本罪,我們依然會犯抱怨,驕傲之罪。但只要是真信,我們的態度就會完全轉變;我們會來到主的腳前認罪悔改,求主赦免,求主饒恕,因為神要我們兩個常常喜樂,凡事謝恩,不住地禱告。

過去曾經認為的理所當然的罪,現在會受聖靈責備。這是神的心意,只求我們心意更新。《羅馬書》12:2:「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查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歷代誌上》28:9:「我兒 所羅門 哪,你當認識耶和華-你父的神,誠心事奉他;因為祂鑑察眾人的心,知道一切心思意念。你若尋求祂,祂必使你尋見;你若離棄祂,祂必永遠丟棄你。 」我們認識神,是憑著信心因信稱義,成為神家的人,靈魂得救。然而信仰是一場馬拉松,不是受洗時刻的短跑。我們的信仰需要用一生來實踐。在這一生中神在暗處鑑察的是我們的心。 《箴言》4:23:「你要保守你心,勝過保守一切 , 因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 」縱觀整本聖經, 神無時無刻不在教導祂的兒女保守心懷意念,告誡祂的兒女脫下舊衣, 換上新衣。 只求心意更新;在基督裡做新造的人,舊事已過,一切都是新的。

回到亞伯拉罕,大衛,所羅門,他們雖然犯了很大的罪,但在神眼裡依然是屬靈的偉人。翻看他們與神的關係與親近的歷史,就是他們的心。亞伯拉罕因著巨大的信心所以承受神的上好應許。大衛,禱告的君王, 凡事求告神的旨意,犯罪後痛哭流涕地來到主的腳前認罪悔改,所以他是聖經中合神心意的君王。所羅門一生榮華富貴,但他只向神求智慧。雖然拜了偶像,神依然賜給他最有智慧的君王冠冕。

從聖經來看, 從起初到末了,神始終看中的是人的心, 而非人做事的本身,如禱告, 讀經,奉獻, 行善,服事神等等。禱告是信徒該做的事。如果是用心靈誠實,為著眾人,國度祝福,祈求禱告,那是神喜悅的;但如果走上了法利賽人的道路,那不禱也罷了。讀經是基督徒的靈糧,是我們必做的日工。如果我們為自己生命的建造,與神的交通,傳福音的預備去讀經,這自然是神喜悅的。然而,同樣是讀經,有的信徒狂熱讀經,背誦經文之後,就將此作為在教會中作為炫耀自己和貶低他人的資本;相信神是不會喜悅這樣所謂的「屬靈追求」。又如奉獻,神的國超乎萬有,不需要我們的金錢,但這個奉獻背後神看的是我們的心。就如那個寡婦的幾個銅板,不管是多少錢, 只要出於甘心,都是神喜悅的;若出於勉強,都是神所恨惡的。再比如行善。基督教雖然不以行善為目的去交換福音,但基督教是揚善的。如果我們的行善是我要做,是生命的自然流露, 那是神喜悅的;如果我們的行善是要我做,是為了達到自己的特定目的,那是神厭惡的。正如保羅在《羅馬書》12:8:憐憫人的,就當甘心。

最後是侍奉神。事奉神是基督徒的福份,目的是榮耀神。如果我們懷著喜樂,甘心的心,神必祝福。但如果是想透過服事神來榮耀個人的才華,或出於私心希望透過做事工得到獎賞誇,這是交換,不是神囑託的服事。 《歌羅西書》3:23:「無論做什麼,都要從心裡做,像是給主做的,不是給人做的。 」 總之,凡事要出於甘心, 而非勉強。

神的話是活的,也是活潑的。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儘管末日有審判,有火湖,但只要我們在跟隨主的道路上,保守我心,不偏不倚,一生走義路,不效法世界,只求心意更新,相信我們必將透過審判進入神的新天新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