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微末
三、上帝的救法與恩典
從聖經的角度來看,人人都有罪,都喪失、虧欠了上帝當初造人時所有的榮光。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3:23),但是,上帝是有憐憫有恩典的上帝。 「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做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 死,上帝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儘管罪揭示了我們身心的破碎和與上帝的隔離,但恩典則提供了修復的解藥。 聖經記載了上帝對人類救恩的方法與人類蒙上帝救恩的歷史。 從內容看,除了上帝的兒子作人子的主耶穌基督是絲毫無罪的,是完全的,其他所涉及的人多有罪行。 不過,「律法本是外加的,叫過犯顯多;只是罪在哪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羅5:20)「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 羅6:23a)感謝主! 經文到這裡不是句號,接下去的一句話大有照亮我們這些原本無望的人的生命之光。 「惟有 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羅6:23b)有永生! 有上帝的恩賜! 在上帝的兒子、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
上帝願萬人得救,不願一人滅亡。 「主所應許的,有人以為祂是耽延,其實不是耽延,乃是寬容你們,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後3:9)上帝是有大憐憫、 充滿恩典的上帝。 上帝為祂的兒子預備了身體,道成肉身降卑來到世上,就是為了拯救罪人。 耶穌醫病、趕鬼,傳天國的福音,以大能見證祂是上帝的兒子,是基督。 上帝的兒子來,作罪人的朋友,作收稅的官吏、強盜、妓女的救主。 同時也做「虔誠」的舊約信徒法利賽人等自以為義的罪人的救主,只是他們鮮有人願意悔改。 耶穌基督代罪人受苦、受刑、受死,在十字架上完成了救恩,使接受這惟一的上帝的救法的罪人白白得以稱義。 「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祂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並要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 來2:14-15)上帝的愛藉著祂的兒子耶穌基督表明出來。 「因為 神是愛。」(約 4:8b)
舊約時代的贖罪祭不能使父 神的心意得以滿足,只有看見祂愛子的寶血才能滿足祂公義的要求。 上帝只認耶穌的寶血,才赦免在其下的罪人。 上帝將祂愛子一次獻上,作了永遠的贖罪祭。 「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來10:12)耶穌基督的死是律法追討的贖價,獻的祭是律法規定的贖罪祭 ,祂用生命為罪人付清了贖罪,用祂的寶血將欠了罪債的罪人贖買、救贖出來,為罪人除去罪的咒詛,擺脫了死的結局。
「祂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因祂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彼前2:24) 上帝的兒子在十字架上作成了永遠的救恩。 上帝的兒子替我們成為罪,擔當我們的罪,代我們成為被咒詛的對象,代我們經歷死亡、經歷被上帝的拋棄。 罪人白白得著永生,被「收養」為上帝的兒女(兒女),聖靈內住,得到永遠屬天的平安與喜樂。 上帝愛我們,竟付上了祂愛子寶血的贖價(代價)! 「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祂身上。」(賽53:6)哦,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使罪的效力和 後果再與我們再也無關了! 「東離西有多遠,祂叫我們的過犯離我們也有多遠!」(詩103:12)
耶穌行的義卻歸到我們罪人身上。 「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羅4:25)其實,上帝對墮落的人類的救贖大計從創世以前就已命定了。 如,亞當、夏娃違命吃了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後,就遭到了上帝公義的審判。 在對蛇(魔鬼)的宣判中,包含了對人的愛與恩典,為罪人預備和指明了一條生路:「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 仇。
「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約壹3:8b)上帝明白人的本相,曉得我們無論怎麼努力,都無法遮罪。 要遮罪,要稱義,要承受永生,只有靠上帝自己的工作。 「耶和華神為亞當和他妻子用皮子做衣服給他們穿。」(創3:21)用皮子代替人自己搞來的無花果樹葉子。 上帝要人藏入基督、披戴基督;上帝的方式要代替了人的方式。 主耶穌基督是上帝給我們罪人所預備的義袍。
以色列人本性並不比我們這些「外邦人」(相對以色列人而言)好多少,或壞多少,別無二致。 他們達不到律法所要求的,守不了律法,無法遵守上帝的誡命,可上帝是慈愛的上帝,恩典的福音就來到了。 他們的得救,在於上帝的救恩,在於上帝與他們祖宗所立的永約,在於有贖罪的羔羊的血。 在新約時代,就是在這個還沒過去的恩典時代,接受上帝的羔羊、主耶穌基督用寶血所立的新約的罪人就必得救。 機不可失,時不我待。
上帝救贖(贖買)、釋放被魔鬼捆綁的罪人得自由的方式是,上帝的兒子作了贖罪的羔羊,耶穌死在十字架上,獻了一次永遠的完美的贖罪祭,並在第三天從死 裡復活。 這是上帝的方式。 上帝只認祂自己的方式。
救恩已由主耶穌一位作好了。 「就如罪作王叫人死;照樣,恩典也藉著義作王,叫人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羅5:21)人只要接受,就必得救、得永生。 接受主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替我們每一個人(包括你、我,包括所有人)而死,而復活,接受祂為個人的救主,就必得救。 不論是誰,包括不論戴著什麼樣的「頭銜」的人,如「教宗」、神學家,若不接受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代死,不相信祂已經復活,就不得救。 就看我們人自己,或自己擔罪,或交給永生的上帝的兒子擔罪。 就這麼簡單。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見永生, 神的震怒常在祂身上。」(約3:36)接受上帝的救恩即上帝的兒子,出死入生,這是主耶穌基督 明明白白告訴我們的:「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約5:24) 「所以我對你們說,你們要死在罪中。你們若不信我是,必要死在罪中。』」(約8:24)若不要死在罪中,只有一條路:信耶穌基督是那 位自有永有的“我是”,是那位道成肉身的上帝的兒子,祂在十字架上為罪人把命捨了,第三天從死裡復活。
上帝的救恩、恩典就是上帝一切豐富的祝福,就是上帝的兒子耶穌基督。 福音的使者被主差遣,為要釋放被捆綁的罪人。 「我差你到他們那裡去,要叫他們的眼睛得開,從黑暗中歸向光明,從撒但權下歸向神;又因信我,得蒙赦罪,和一切成聖的人同得基業 。 上帝的恩惠改變了罪人,許多時候在今生從肉眼也能看見:心思意念、愛好興趣、價值念、行為習慣、眼目臉光、態度話語等等,與舊人都有所不同了。
當然,從聖經中我們可以讀出,上帝的救恩、救贖大計不僅針對全人類,並且對全宇宙、整個被造的天地都有一套完美的計劃。 但於人而言,我們這些比蠓蟲、灰塵還不如的罪人竟然蒙了上帝如此的大愛、白白受了上帝如此浩大的恩典,實在令天使也能異,實在是宇宙間一件極其奇妙 的無與倫比的偉大事件! 正如詩人大衛被聖靈感動而無限感慨的那樣:「人算什麼,祢竟顧念他!世人算什麼,祢竟眷顧他!(詩8:4)上帝的恩是何等奇妙、何等長闊高深!
人與人之間的饒恕往往是有限、講條件的,而上帝對人的饒恕是何等地大! 「那時,彼得進前來,對耶穌說:『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可以嗎?』耶穌說:『我對你說,不是到七次 ,乃是到七十個七次。 中外歷史上許多聖人教導別人要饒恕、饒恕,可往往嘴上一套背後一套,不但記恨,且報復起來比販夫走卒還厲害。 人與人之間的“饒恕”,比較起上帝對人的饒恕,什麼也算不上。
「祂既來了,就要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約16:8)。 人的自以為是、自高自大、彼此求榮耀、有嫉妒缺真愛、拉幫結派等現象公然挑戰上帝的權威,反映了許多蒙恩的罪人並不十分清楚罪人的本相與上帝恩典的實際與浩大。 人是何等容易忘恩! 我們罪人若誇口自己,只有自己的罪「可誇」。 正如聖靈藉保羅之口說,「如所記:『誇口的,當指著主誇口。』」(林前1:31)我們基督徒所可、所惟一誇口的就是上帝的恩典,就是上帝的 兒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和從死裡復活所作成的救恩! 這也是基督徒最大和惟一的福分與快樂!
「做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羅4:4)正如大衛稱那 在行為以外蒙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詩32:1)當接受上帝的救恩,即耶穌基督作你個人生命的主!誠如上帝藉先知以賽亞之口說:「我塗抹了你的過犯,像厚雲;我 塗抹了你的罪惡,如薄雲。 你當歸向我,因我救贖了你。 」(賽44:22)
讓我們謹記,我們的信仰遠遠不只是一種知識追求,更是一段由聖靈引導的轉化旅程。 上帝的恩典成為激勵我們向他人傳遞恩典和愛的動力!